契約型基金(Contractual Type Funds)
契約型基金又稱為單位信托基金(Unit trust fund),指專門的投資機構(銀行和企業)共同出資組建一家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作為委托人通過與受托人簽定“信托契約”的形式發行受益憑證——“基金單位持有證”來募集社會上的閑散資金。
契約型基金由基金投資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之間所簽署的基金合同而設立,基金投資者的權利主要體現在基金合同的條款上,而基金合同條款的主要方面通常由基金法律所規范。
相比契約型基金,公司型基金的優點是法律關系明確清晰,監督約束機制較為完善,但契約型基金在設立上更為簡單易行。
由于二者之間的區別主要表現在設立的組織架構及法律關系不同,實際上并無優劣之分。
因此,為使證券投資基金制度更具靈活性,許多國家都允許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并存。公司型基金在美國最為常見,而契約型基金則在英國較為普遍。
我國目前設立的基金均為契約型基金。
契約型基金的特點
1、單位信托是一項名為信托契約的文件而組建的一家經理公司。
在組織結構上,它不設董事會,基金經理公司自己作為委托公司設立基金,自行或再聘請經理人代為管理基金的經營和操作,并通常指定一家證券公司或承銷公司代為辦理受益憑證--基金單持有證的發行、買賣、轉讓、交易、利潤分配、收益及本益償還支付。
2、受托人接受基金經理公司的委托,并且以信托人或信托公司的名義為基金注冊和開戶。
基金戶頭完全獨立于基金保管公司的帳戶,縱使基金保管公司因經營不善而倒閉,其債權方都不能動用基金的資產。
其職責是負責管理、保管處置信托財產、監督基金經理人的投資工作、確?;鸾浝砣俗袷毓_說明書所列明的投資規定,使他們采取的投資組合符合信托契約的要求。
在單位信托基金出現問題時,信托人對投資者負責索償責任。
契約型基金也被叫做信托型基金,是由基金經理人也就是基金管理公司,與代表受益人權益的信托人也就是基金托管人,二者訂立了信托契約,從而發行的受益單位。契約型基金沒有基金章程,設立的法律性文件也是信托契約。
公司型基金是眾多投資者為了共同的投資目的,從而組成了股份制投資公司,該公司以盈利為目的,然后再將公司資產投資于有價證券,屬于證券投資基金。公司型基金籌集資金的方式是發行股票,市場上的投資者購買了該股票,也就成為了該公司的股東,可以憑借股票來取得紅利或者股息。
契約型基金與公司型基金的區別
1、 法律依據不同。契約型基金的法律依據是信托法、基金契約。而公司型基金組建的依據是公司法。
2、 法人資格不同。契約型基金不具備法人資格,公司型基金具有法人資格。
3、 基金發行的憑證不同。契約型基金發行的是基金單位,也就是受益憑證。而公司型基金發行的是股票,投資者可以從股票市場上購買該股票。
4、 投資者權利不同。投資者在購買了契約型基金的受益憑證后。也就成為了該關系的當事人,同時也是受益人,但是對資金的運用并沒有發言權。投資者購買了公司型基金發行的股票,也就成為了該公司的股東,對公司發生的重大決策可以發表自己的意見,也有參加股東大會和行使股東權利。
5、 融資渠道不同。契約型基金不可以向銀行借款,公司型基金的法人可以在滿足條件的情況下到銀行辦理借款。
6、 基金的運營方式不同。契約型基金會設置一段期限,在契約期滿后基金運營會終止。公司型基金具有永久性,除非該公司依法破產,進入到清算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