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張某、東某處、朱某柱、馬某利、方某俠、牛某國、東某民、任某良、余某亮、張某利等十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渭南市公安局華州分局移送至我院審查起訴。
偵查機關認定:
2011年以來,犯罪嫌疑人張某伙同東某處、朱某柱、馬某利等十人利用華縣匯通生雞養殖合作社、華縣匯通融信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在未經有關金融主管部門批準,不具備吸收公眾存款業務資格的情況下,以高額利息為誘餌,通過在各村設立代辦點及口口相傳等方式進行宣傳,以單位名義在華州區大明鎮各村設立代辦點,通過各代辦點負責人懸掛牌匾、開業時向各站點提供掛歷(印有匯通養雞合作社字樣)、毛巾、水杯,向附近群眾宣傳,以高息(月息1分2厘)為誘餌吸收群眾資金。
經初步審計:華縣匯通生雞養殖合作社、華縣匯通融信投資咨詢有限公司2011年12月至案發共吸收群眾523人,吸收資金24265958元,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4088817.2元。
因本案參與投資人數眾多,現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訴訟程序,以上事項如有疑問,請與我院聯系。
聯系人:魏助理
電話:0913-4721160
來源:華州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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