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寧波日報最新報道,有網友在網絡留言板投訴,10月21日晚,其60多歲的岳母在三江超市四明中路店購物結束離開時,被超市工作人員攔下,并查出有一塊價值75元的土豬肉沒有掃碼。之后,該店工作人員以老人沒有支付全部商品款項為由,要對其處以2萬元的罰款。老人很害怕,無奈之下,將手機中的3000多元全部轉到了工作人員的私人賬戶上。
上述網友說,家人是在岳母要錢繳納后續罰款時才知道此事,大家大為震驚,并怒而報警。
對于“罰款”一事,三江超市一位徐姓經理在接受寧波日報采訪時稱,當時工作人員要求老人對超市的商品損耗“多補償一點”,并征求了當事人的同意。
據寧波日報報道,超市向警方提供的過往視頻監控顯示,這位老人在自助收銀機支付時不止一次有“漏掃”之嫌,并已引起超市工作人員注意。目前,當地警方調查處理了此事,超市方已出具了諒解書,并退回了罰款,老人及其家人也不再追究超市的高額罰款行為。
律師認為,顧客如果故意逃單或有多次“漏掃”行為,可以認定為盜竊,但超市不是執法機構,無權對消費者進行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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