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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高唐縣公安局牢固樹立“命案可防可控”理念,堅持黨政主導、綜合治理,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推進“2+4+N”基層社會治理新模式,扎實推動命案防控由被動變主動,由重打擊向重防控的轉變,著力提升全縣命案偵防水平,真正打造“發案少、秩序好、群眾滿意”平安縣域。多年來,高唐縣命案發案率始終位居全市低位,2022年,高唐縣成為全市唯一命案“零發案”轄區,連續15年保持命案全破,全縣群眾社會治安滿意度持續提升。
一、堅持黨政主導,上下一體,構建命案防控“一盤棋”。樹牢“命案可防、命案必防、命案必破”的工作理念,由公安機關推動,將“命案防控”工作納入黨政工程,實現全縣“一盤棋”部署、“一體化”推進。一是黨委政府“重視程度高”。堅持把命案防控作為全縣平安建設重要內容,在全縣范圍開展平安村居、平安行業、平安單位等平安創建活動,對發生命案防控不力的,實行“一票否決”,納入平安建設年終考核,真正將“命案防范”上升到平安建設高度來推進。二是多方聚力“投入精力多”。由政法委牽頭,統籌公安、司法、信訪、民政等部門組建“命案防范”工作專班,建立“4+X”信訪工作機制和“2+4+N”綜治維穩機制,督促壓實屬地、部門、單位、個人“四方”命案防范工作責任,推動各類不穩定因素源頭化解。三是司法救助“幫扶群眾實”。與政法委、司法局積極對接,全面做好司法援助、司法救助工作,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05件,為27名困難群眾發放國家司法救助金360萬元,為農民工追回工資200余萬元,有力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
二、堅持綜合治理,關口前移,裝好命案防控“減震器”。圍繞重點矛盾糾紛隱患,加強排查化解、源頭防范、宣傳引導,嚴防小矛盾、小風險引發“大問題”。一是打造“2+4+N”模式,實現“矛盾最少”。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創新構建“2+4+N”基層社會治理新模式,充分發動群防群治力量,積極組建“聊城二哥”“東昌大姨”“畫鄉紅警”志愿者隊伍,提早發現化解突出矛盾糾紛,嚴防發生“民轉刑、刑轉命、一轉多”案件。今年以來,共排摸化解各類不安定因素180余個,向相關部門推送公安提示函65份,推動化解矛盾糾紛130余起。二是開通“局長信箱”納諫,實現“民怨最少”。在“高唐公安”微信公眾號推出“局長信箱”欄目,接收群眾留言建議和舉報投訴,在城區居民小區最集中的地方設立“民情聯絡站”,讓老百姓在家門口就能找到說事拉理的地方;固定每周三為局長接待日,由局長帶頭,在“民情聯絡站”接訪約訪“局長信箱”留言群眾,問政于民、問計于民、問需于民,全力解決群眾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及時化解民怨。局長信箱開通以來,共接收群眾訴求51件,局長接待日接待群眾 35 起 50 人,所有訴求困難均有效化解。三是廣泛“宣傳引導”,實現“發案最少”。公安機關聯合司法部門,統籌村居兩委成員、熱心群眾及法律顧問等群防群治資源,組成普法宣傳隊,通過線上線下等多種方式,“送法入戶”“送法到家”,與群眾面地面、點對點進行“點單式”普法教育,重點普及《刑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護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以“以案說法”等形式宣講真實案例,教育引導群眾養成“有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的法制意識,有效防止命案發生。
三、堅持問題導向,重點管控,實現命案隱患“全清零”。把重點管控作為命案防控的關鍵環節,圍繞重點人員、重點場所、重點物品,嚴管嚴控,防患于未然。一是重點人員管控“無遺漏”。緊盯全縣在冊吸毒人員、暴力犯罪前科、精神障礙患者、刑滿釋放安置幫教對象、揚言報復社會人員等治安高危人員動態摸排,并全部錄入高唐公安立體化防控平臺“火眼系統”,嚴格落實分級分類管控措施,妥善處置8起揚言報復社會、殺人等個人極端警情,及時配合送醫治療肇事肇禍精神障礙患者19人。二是重點場所排查“無死角”。扎實開展治安起底式大清查“五查”行動、“零點行動”“三重三見”“三聯三巡”等專項行動,對群眾反映突出的尋釁滋事、打架斗毆等違法犯罪,堅持快速反應、露頭就打、絕不手軟,對各類黃賭毒等治安亂點實施集中打擊治理,有效凈化了社會治安環境。今年以來,刑事案件同比下降40.1%,“兩搶”案件保持“零發案”。三是重點物品監管“無流失”。緊盯槍支彈藥、民爆物品、非法加油(站)點、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化學品及弓弩、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督促指導相關單位企業落實安全監管主體責任,嚴查嚴打違法違規行為,2022年,收繳非制式氣槍、火藥槍等槍支14支,收繳子彈124發,查獲火銃一把,有效防止了危險物品流散社會。
四、堅持全警全力,重拳出擊,彰顯命案攻堅“戰斗力”。始終把命案偵破置于突出位置,強力推動命案攻堅,保持了連續15年命案全破的良好勢頭。一是“全警全力”快偵快破“現案”。對發生的命案現案,充分發揮刑偵尖刀作用,堅持合成作戰,在縱向上實行多警種同步上案,在橫向上迅速調集精干警力成立專案組,形成“舉全局之力、攻一案之壘”的命案偵破工作格局。近年來發生的命案中,56.3%的案件在24小時內迅速偵破。二是“揭榜掛帥”強力攻堅“積案”。對未破命案積案等“骨頭案”,實行“揭榜掛帥”機制,對做出重大貢獻、實現突破的民警,打破常規予以提拔重用。近年來,通過“揭榜掛帥”工作機制,激勵民警破獲命案積案4起,外省命案3起,抓獲命案逃犯4名。三是“刨根問底”緊抓不放“隱案”。對于群眾舉報或梳理警情中發現的可疑線索,刨根問底,決不輕易放過,集中警力和精力,全力破獲隱案。2021年4月,根據群眾一起失蹤人員求助線索,認真研判,迅速破獲一起長達2年零8個月的命案隱案,將時隔近3年的案情大白于天下,給受害人及受害人親屬以告慰。案件告破后,省公安廳專門發來賀電給予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