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蘇冷戰時如此,現在仍是如此。
民主,就是人民當家作主,就是多數人的統治。
那么,西方民主是多數人的統治嗎?一人一票就是民主嗎?
西方民主的關鍵在于你是不是那個“民”,想成為“民”是有條件的。
準確地說,西方民主是基于財產基礎上的民主制,是有錢人的民主,有人稱之為財產權利制,也有人稱之為“金權政治”。
沒有錢,在統治者眼中,蕓蕓眾生并不是民。
那么,人數占絕對優勢的老百姓為什么不知道反抗,爭取自己的政治權利呢?
西方歷史上從來沒有一次成功的農民起義,在中國人看來不可思議。
是胳膊擰不過大腿,還是沒逼到那個份上;
是奴化教育導致甘于現狀,還是老百姓自己就認同資本權利;
是造反門檻太高,難度太大,只能茍延殘喘,還是統治階級比較仁慈,老百姓雖然生活艱難,但不至于活不下去呢?
原因比較復雜,我們一一來說。
在中文語境中,“民”分為“公民”“人民”和“居民”
公民是指具有中國國籍、享受法律上規定的公民權利并履行公民義務的人。
公民是個法律概念,規范的是權利義務關系。
放棄中國國籍自然就不是中國公民了,跟你父母是不是中國公民沒關系。
人民是指除敵對分子和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之外的公民。
人民是個政治概念,規范的是政治權利。
人民就是贊成、擁護、參加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人的集合。
居民是指在本國長期從事生產和消費的人或法人,符合上述情況,他國公民也可能屬于本國居民。
外國人在華居留要申領《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居留許可》,加入中國國籍后可以申領《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
中國不是移民國家,想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沒有兩把刷子,很難。
居民不一定要有私人房產,你天天住酒店也是居民。
放棄中國國籍又在中國撈金的那些人是居民,不是公民,更不是人民。
從人群數量來講,居民大于公民,公民大于人民。
從政治權利來講,人民大于公民,公民大于居民。
人民肯定是公民,公民不一定是人民,居民不一定是公民,甚至不是中國人。
人民民主專政就是指人民當家作主,民主的對象是人民,專政的對象是人民的敵人。
中國超過99%的公民都是人民。
中國人獲得政治權利是不基于你有多少錢的,只要你認同這個國家,不作奸犯科,你就享有政治權利。
那不到1%的人就是人民的敵人。
很多人對政治權利沒概念,覺得自己就是個打工人,沒參加過什么政治活動。
我舉個例子。
某地擬拆遷,禁止新建翻建房屋,防止有人趁機建房,好在拆遷時漁利。
這個政策沒毛病,但問題出在招商不順利,就拖了好多年沒拆。
但老百姓孩子大了要結婚,總得要新房吧,而且平房還不行,至少要二層小樓,有錢人可以買商品房結婚,但沒錢買房的只能翻建,政策又不讓翻建,老百姓就上訪,要求解決問題。
地方政府覺得這個口子不能開,要是開了,大家都會找理由翻建改建,就卡住了。
沒有房子,在農村你是結不了婚的。
人生三大事,出身、結婚、死亡,結不了婚那怎么行。
于是,有個同姓村的人聯合抵制村干部選舉,所有人都不參加。
人民代表大會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行使國家權利的機關。
村民委員會雖然是村民自治組織,但鄉鎮一級就有人民代表大會,村委書記必然是鄉鎮一級人大代表,不然的話,沒有人代表這個村了,村委選不出來,這是政治問題,后果很嚴重。
后來,問題解決,政府道歉,這就是政治權利。
一方面孩子結婚是大事,村民著急是人之常情,另一方面是村里有高人,知法懂法,不吵不鬧就能解決問題。
但村民這種權利的使用是有前提的,即村民的訴求是合理的。
如果一個同姓村的人要求必須要選他們的族人而罷選,是得不到支持的。
脫貧攻堅中派駐的300多萬名第一書記和駐村干部,絕大多數不是本村人。
民主與君主專制相對,當今世界,大多數國家都建立了民主政體。
但各國的民主差別很大,有的國家國名中就有民主,但事實上不民主,有些國家是某一利益集團的民主,有些國家是某一階級的民主,有些國家是少數人的民主。
西方民主本質上是資本家的民主,人民在他們眼中不是民。
這也是我們一直堅持將外國政府與人民分開的原因。
西方人認為他們的民主起源于古希臘,并稱其為直接民主,甚至稱為絕對民主。
但古希臘、古羅馬是奴隸制,中世紀是封建制,都是少數人的統治,不可能有民主。
我們來看看古希臘的民主是不是真正的民主。
古希臘民主中的“民”指的是“自由公民”。
自由公民需要同時具備四個條件,缺一不可:
1、父母均居住在本城邦且擁有城邦血統:西方一直有貴族傳統,本質就是貴族血統定終身,后來哈布斯堡家族的滅亡就是為了保持貴族血統不斷近親結婚導致批量智障而造成的。
2、擁有一定財產:這個標準被西方沿用了二千年,即有錢才有基本的政治權利。
3、能自備武裝服兵役:根據公民財產的多少,再分成四五個等級,提供不同的裝備,享受不同的政治權利。
后來中世紀的騎士能成為一個集團,就是因為能做騎士的人都是有錢人,普通人買不起馬、鎧甲和仆人。
4、成年男子:這個好理解,你不能讓一個尿炕的孩子去討論城邦事務。
除自由公民之外,城邦社會還有三類人群,他們都不享有任何政治權利。
1、奴隸
他們不是人,只是奴隸主有生命的財產。
主人可任意支配他們,出賣他們,處罰甚至處死他們。
主人與奴隸的關系是家庭事務,屬于“家政學”
2、外邦人
他們是不具有本邦血統因而沒有公民身份的自由人。
他們雖定居于城邦中,但不能參加城邦的公共生活和宗教祭典,也不能占有城邦的土地,他們與奴隸一樣沒有政治權利,但他們有獨立的人格,有自由的身份,也可以擁有奴隸。
3、女人
占人口半數的婦女和外邦人一樣沒有政治權利,不能參與城邦的政治生活。幾百個城邦的自由公民比例各不相同。
按常理分析,女人去掉一半,那時候人的壽命比較短,又不會計劃生育,孩子又要去掉一多半,奴隸肯定比奴隸主多,所以一般認為,公民比例應小于十分之一。
古希臘采取直接“民主”,其實很容易理解。
古希臘是個地理概念,是由數百個城邦組成。
城邦最顯著的特征是小國寡民。
典型的城邦領土在50-100平方公里之間,總人口一般在數千人。
一般城邦往往以一個城市或城堡為中心,包括附近數公里以內的若干村落組成,與其他城邦之間往往有山河海洋為自然邊界。
達到數萬人的極少,鼎盛時期的雅典和斯巴達公民人數可達幾萬,所以被記載在歷史中。
所以,絕大多數城邦就相當于一個村的規模,有事大家商量,這很正常。
城邦大了,人口多了,一個人說話沒法讓所有公民都聽見了,于是就設立了專門的議事機構,不再搞“絕對民主”了。
古希臘的直接民主指的是典型的小城邦的政治制度,人多了就玩不轉了,亞里士多德甚至認為:“人是天生的城邦動物”。
直到今天,西方社會一直有“小國寡民”的心態。
教皇之所以能在歐洲實現千年統治,就是羅馬教皇在各個小國之間縱橫捭闔,不斷制造分裂,挑起戰爭,讓人民始終處于苦難之中,他們的宗教才能有市場。
中世紀的歐洲可以稱為萬“國”之洲。
直到18世紀,法國著名思想家盧梭還在設計基于“小國寡民”的直接民主制度。
為了保證人民權利,他提出小國論,要仿效古希臘城邦那樣的小國,公民可以通過定期議事,長久地保持自己的權利。
在中國人的思維中,國家統一是天經地義的,但歐洲人就想自己玩自己的,不知道國家團結為何物,很多城市就幾萬人,達到百萬人的城市就是超級大城市了,就是城邦制度在大腦中的歷史遺留。
歐洲現有11個君主立憲制國家,就是國家內部各個利益集團互相爭斗,玩脫了還有個君主,可以起到一個團結國民的作用,對外交往時需要一個吉祥物,國王或女王就是那個吉祥物。
歐洲還有6個聯邦制國家,聯邦制就是聯邦享受外交、稅收、國防權力,其他權利全歸地方,西班牙更狠,所有省都自治,盡管如此,巴斯克地區和加泰羅尼亞地區還要求獨立。
到了古羅馬時期,奴隸制達到巔峰,也不可能有多數人的民主。
全社會分三個人群,分別是公民、平民和奴隸。
公民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平民無選舉權,無被選舉權,但擁有人身自由。
奴隸沒有人身自由。
巔峰期的羅馬有195萬平方公里,人口2000萬,地中海成了內海,地盤大了,人口多了,直接“民主”搞不下去了。
那時候,交通基本靠走,通訊基本靠吼,開個會,來三個月,回三個月,大家都不用干活了。
于是先出現了羅馬共和國,后來發現民主太費勁,就變成了羅馬帝國。
大國都是要統一領導的,不然就會一盤散沙,在當時的發展條件下,帝制毫無疑問是進步。
但非要說羅馬共和國有民主,那就太扯了。
想想在斗獸場被野獸撕咬的奴隸,怎么也無法與民主聯系起來。
奴隸制被廢除離我們并不久遠,西方就是靠奴隸三角貿易起家的,各國廢除奴隸制的時間如下:
1772年 英國本土廢除奴隸制
1807年 英國禁止奴隸貿易
1808年 美國禁止進口奴隸
1833年 大英帝國禁止殖民地蓄奴
1834年 加拿大廢除奴隸制
1848年 法蘭西帝國廢除殖民地奴隸制
1863年 美國發表《解放黑人奴隸宣言》
1863年 荷蘭帝國廢除奴隸制
1865年 美國第十三條憲法修正案在美國全境廢除奴隸制
1901年 澳大利亞廢除奴隸制
1926年35個國家簽署《禁止奴隸貿易和奴役公約》
1948年 聯合國通過《世界人權宣言》,包含一項對廢除奴隸制和奴隸貿易的呼吁
2004年 聯合國大會宣布將2004年定為紀念反對奴隸制斗爭及廢除奴隸制國際年
官方廢奴與實際廢奴還有個時間差,當今世界仍有不少隱性奴隸。
歐洲的千年中世紀是封建社會,更談不上民主。
近代中國老百姓頭上有三座大山,中世紀的歐洲,老百姓頭上有N座大山,分別是騎士、領主、僧侶、貴族、國王、教皇。
日子過得那叫一個慘,那農民為什么不造反呢?
不是農民不造反,農民一直在反抗,但很難找到國王這一級,基本上在領主這一級就被鎮壓了。
中世紀的歐洲是封建制,我的下屬不是我的下屬,是線性管理。
冤有頭債有主,農民想要起義成功,首先要打敗直接壓迫他們的騎士領主,一個領主就是一個獨立王國,農民就是騎士領主的生產資料,是自己的切身利益,領主都會拼命鎮壓,領主上面還有國王,國王說我還受教皇剝削呢,這一級一級打下去,需要超強的社會組織能力才行。
農民想要通關,沒有代表農民利益的天降猛男肯定不行。
基督教教義又教人隱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組織直達基層,能力超過王權,加之農民分屬不同領主,力量分散,周圍全是壓迫者,找不到同盟者,所以西方國家從未發生過成功的農民戰爭。
馬丁.路德和加爾文的宗教改革其實是兜兜轉轉回到了他們1500年前保羅的“因信稱義”,之所以被稱為革命,是因為歐洲人民找到了導致他們苦難的總根子,即教權大于一切。
只是馬丁.路德只反教權,不反王權,后來跟貴族搞到了一起,他并不代表農民利益。
中國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農民日子過得不好,肯定是皇帝的錯,農民很容易找到總根源,所以歷朝歷代的農民起義此起彼伏,故有王朝周期律現象。
500年前,閔采兒領導的德國農民戰爭,被恩格斯贊譽為社會主義性質的革命,是歐洲為數不多的農民起義之一。
中世紀的歐洲農民活得不如牲口,哪來的民主。
宗教改革后,英國的光榮革命被認為是歐洲限制王權的成果,是君主立憲制的開端,代表的資產階級和新貴族的利益,實質上是資產階級新貴族和部分大土地所有者之間所達成的政治妥協。
英國作為攪屎棍一代目,它的選舉制很有代表性。
西方社會總拿普選制說事,我們來看看英國社會的普選權是怎么來的。
《1711年財產資格法》規定鄉村議員每年必須擁有價值600英鎊的地產、市鎮議員每年必須擁有價值300英鎊的財產,擁有選舉權的人只占全部人口的4.3%。
1830年,代表資產階級利益的輝格黨在人民要求普選權的聲浪中提出了第一個選舉制度改革法。
1832年經英王批準實施《1832年選舉改革法》。
該法著重解決了兩個問題:一是重新分配議會議員的席位,二是降低選民的財產資格限制,規定任何成年男子,租有或擁有一處每年價值10英鎊的住所都可以投票選舉,擴大選民隊伍。該法實施后,城市和鄉村共新增選民約20萬人,比改革前選民人數增加45%左右,但貴族在議會中仍占有絕對多數議席。
1832年改革之后,英國相繼于1867年、1872年、1883年、1884年、1885年又進行了幾次大的選舉制度改革。
其中,1867年的改革進一步降低了選民資格,重新調整了某些議席的分配,該法規定,各郡凡年收入5鎊者均擁有選舉權,城市中租用不帶家具的住房在12個月內付租金達10鎊者也擁有選舉權,這就使一些工人貴族擁有了選舉權。
1872年選舉改革的內容主要是把公開投票改為秘密投票。
1883年頒布了取締選舉舞弊法,規定了選舉費用限額和選舉舞弊的刑罰。
1884年改革統一了城市與鄉村選民的財產資格標準,城市工人也有了選舉權。
1885年選舉改革了原來以郡、城市為選舉單位產生議員的選區劃分法為以人口的數量為標準產生議員的新選區劃分法。
19世紀后期的這幾次選舉制度改革在選舉權與被選舉權的財產資格限制、選區的劃分和議員名額的分配方面均作了重大改進,但仍存在四個沒有解決或沒有完全解決的問題:
一是婦女的選舉權問題;
二是居住和收入限制問題;
三是選舉區選民人數與議員人數的平等劃分問題;
四是平等選舉權問題即解決投票中的復票權問題。
《1906年多重選舉權法案》規定擁有多處財產的人在選舉時投票不能超過兩次,原來大概有50萬人可以投票兩次以上,而有400萬成年男子卻根本沒有投票權。
1918年議會通過《人民代表選舉法》規定,男性公民從21歲起,婦女從30歲起,享有普選權,此外還降低了居住資格及收入限制,同時還建立了平等的選舉區,但仍規定了部分人可以享有復票權。
1926年選民居住資格由6個月減為3個月。
1928年婦女取得了與男子平等的選舉權。
1948年的《人民代表選舉法》廢除了營業處所、倫敦市和大學選區的“復票制”,實行“一人一票、一票一價”的平等選舉權制。
1969年的《人民代表選舉法》規定,凡年滿18歲的公民,依法均享有選舉權。
西方社會的選舉權一直是與財產掛鉤的,這也是被稱為金權政治的原因,有金才有權,有權必有金。
英國人實現普選制不過五十幾年,卻天天把民主掛在嘴邊,顯然,他們志不在此。
有了一人一票,人民就能選出代表他們利益的領導人了嗎?
怎么可能!
資本家兩招搞定,一是愚民,二是分化。
愚民就是堵死普通百姓的上升通道,兩個辦法雙管齊下,一是推薦信,二是學費。
公立教育實行快樂教育,老師學生互不為難,畢業后連9+9+9都不知道等于幾,這樣的人對資本集團構不成威脅。
想要成為精英?可以,拿錢上私立學校。
對于拿不出500美元的大多數美國老百姓來說,私立學校的學費是天價。
上不起就在公立學校里茍著,快樂地成長,好成為資本鐮刀下的韭菜。
想上名牌大學,光有錢還沒用,還要有人推薦,你跟他不是一伙的,他憑什么推薦你。
所以,好多中國有錢人拿錢捐贈給美國名校,就是想讓他們的子女去名校。
花錢買名額,這很資本。
對于普通老百姓來說,活著都費勁,哪有錢完成從幼兒園到大學的精英教育,所有的路都給堵死,只能當待宰的羔羊。
分化就是讓老百姓無法形成合力。
以美國為例,政客、工會、宗教、資本、軍工等利益集團控制社會,然后再以政治正確的名義鼓吹LGBT、女權、黑命貴等身份政治,目的就是在利益集團控制社會的基礎上再把社會切得足夠細碎,讓民眾找不到聯邦制度這一層,老百姓只能在自己的小圈子里轉圈。
而這些團體的組織者又都是精英階層,他們煽動反智民眾為自己謀取政治和經濟利益,民眾鬧得不亦樂乎,結果還是原來的樣子。
比如,你是一位藍領白人,很自然會討厭黑命貴運動,但黑命貴的組織者說,美國在歷史上對不起黑人,我們要善待有色人種,于是你就恨黑人,全然不知道導致自己生活水平下降的是資本的貪婪,你們與黑人是一伙的,都是無產階級。
所謂選舉,只是在兩坨屎中選一個捏著鼻子可以接受的那一坨,而他們都不代表自己的利益,很多老百姓干脆就不參加選舉了,徹底躺平,愛咋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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